第二十四章 “温医生,你知道我和沈闻的关系吗?”
温舒纭和林子玫又重新开了个桌,各自点了一杯酒。
“温医生,你知道我和沈闻的关系吗?”林子玫翘着二郎腿,单手指着下巴看向温舒纭。她那一头金色短发又染成了淡粉色,配上她的大眼睛和尖下巴,是种清纯与离经叛道并重的风格。
你们的关系?恋人呗。温舒纭心想。
她怀疑林子玫是来挑衅生事的,语气有些冲:“我不知道。”
让她亲口说出沈闻和林子玫的恋人关系,还不如给她一巴掌来得痛快。
林子玫看到温舒纭略有薄怒的脸,心里满意了,挑眉笑道:“看到你还会吃醋,那我就放心了。”
温舒纭:“???”
什么意思?
“我和沈闻呢,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。”林子玫抿了口酒,慢悠悠地说道:“我爸是林明宏,就是易昶集团的前掌门人,现在终于把沈闻抓回来上位了,我爸功成身就,也就退居幕后了。”
温舒纭不语,仔细琢磨着她的话。
“那日我和沈闻一起去医院,是因为我爸有公事要找他到家里谈,我是负责前去接他的,谁能想到半路上他伤口突然破了。那天,应该是我和他第三次见面,我们私下里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联系。我偶尔给他打个电话他都爱答不理的。哦,对了,那天你在停车场看见我亲他了对吧,根本没亲上,我是故意让你吃醋,想看你有什么反应。”
林子玫气哄哄地吐槽道:“沈闻那条老狗,就为了这事,直接把我那些前男友的名单扔给我爸了,害得我被我爸断了三个月的零花钱,这些日子一直都是靠我男朋友接济的。”
听了她这些话,温舒纭心里倒有种莫名的开心。
“还有,我是有男朋友的,你看。”
温舒纭顺着林子玫下巴扬起的方向望去,看到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小哥冲她们抛了个飞吻。林子玫也嘟起唇,娇俏地冲他飞吻。看得温舒纭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“这下相信我了吧,如果你觉得我和沈闻举止有什么地方过于亲密的,那也是我的原因。我从小在国外长大,思想比较开放,也特别自来熟。”
温舒纭摇摇头,装作不在意地说道:“我没有不相信你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林子玫顿了顿,突然想起了什么,嘴角一抽:“温医生我觉得你是最配沈闻的人了。”
此话怎讲?温舒纭有些不解。
“你知道么,我第一次见到沈闻,当场就被他那张脸迷住了,不过在我对他进行了多方面的观察后,我觉得这男人实在是太差了。”
她这么说,温舒纭心里倒有些不是滋味了。不过出于礼貌,她并没有多说什么。
林子玫喝了口酒,“砰”地一声把杯子砸在桌面上。杯中酒液摇曳,有几滴被晃出了杯外,落在林子玫的手背上。
“他实在是太自恋了!”
温舒纭一愣,她不觉得沈闻是这样的啊。在她眼里,沈闻是很随和并且很容易亲近的人啊,怎么会像她说的那样。
“我当初看他长得帅,主动撩了他几下,你知道他是什么反应么?”
“什么反应?”
“呵。”林子玫咬牙切齿,“简单来说,就是——我自知是绝世美男,但我眼珠子长在头顶,看不上你这种俗人,所以请你他妈自重点,莫挨老子,别腌臜了我周围纯净的空气。”
“……”
有画面了。
代入感很强,已经开始尴尬了。
温舒纭低下头,使劲抿了抿嘴。她想笑,但又觉得好像不太好。
看着拼命忍笑的温舒纭,林子玫为自己驳面子,多补充了句:“他可不是光对我这样,他对其他的女人也都是这副德行。要不是知道了你这位前女友的存在,我都以为他是gay呢。”
“所以。”林子玫双手握住温舒纭的手,眼神很真挚,“他当初能看上你,就说明你绝对不同于我们这类货色。也就你能忍受了沈闻那个狗脾气了,别让他祸害别的姑娘了,你就勉强接纳他吧!”
温舒纭:“……”
“就当是做善事,好吗?”
“……”
头顶上的彩色转盘灯旋转,在两人脸上落了几道彩色的痕迹。
周围是音乐声、交谈声、嬉笑声、酒杯碰撞的清脆声、木炭燃烧的噼啪声。在这嘈杂扰人的气氛里,林子玫敛起了脸上的玩乐神情。
“可能我作为外人问这个问题有些不合适,但我实在是太好奇了。”
“……你问吧。”
她有些紧张,不知道林子玫能问出来什么问题。
林子玫双肘放在桌面上,脸色郑重地看向温舒纭。
“温医生,你有没有打算和沈闻复合?”
***
不算太深的夜里,道路上依旧是车水马龙、灯火辉煌。温舒纭坐在落地窗边,双手环抱在膝上,侧影在窗外灯火阑珊的夜景里半明半昧。
她还沉浸在林子玫问她的那个问题上。
“有没有打算和沈闻复合?”
这个问题不仅是林子玫好奇,就连温舒纭自己,也一直被它所困扰。
还爱吗?当然。
可是横在中间,断缺的四年,又该怎么将其忽视?
这不是四天,不是四个月,是实实在在的四年,是彼此挣扎、痛苦、黑暗的四年。
如果不能处理好这复杂的四年,两人之间永远都会存有芥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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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少时的一往情深大多都是这个样子,即使撞得头破血流、遍体鳞伤,但只要见到自己心爱那人微微一笑,就什么都无所谓了。
在那个年龄段留下的伤口,也都在时间更迭中止了血,悄然留了疤。也是这些伤痕,证明他们曾经拼尽全力地爱过。
他们身上是有伤的,是陈年的疮痂,表面已凝固成深褐色的硬疮,而下面的伤口却从未愈合。一旦揭开,便会沤出脓血、泛出血肉。
曾有人说过,“人生最大的遗憾,是一个人无法用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。”这倒是真的,只有等青春过去了,才开始珍惜青春,后悔自己在青春的所作所为。
温舒纭也是这样。
她后悔了。
她后悔自己没有好好利用和沈闻在一起的时光,她后悔当初的自己太过矜持与腼腆,后悔自己的不主动。
现在想想,她觉得自己当时应该穿上性感的吊带裙,露出纤细的锁骨和修长的脖颈,用年轻娇柔的身子去直白地勾引沈闻;她觉得自己应该在沈闻打完篮球后,不顾球场上众多女生嫉妒的视线,扑到他的怀中,在他怀里贪婪地将他充满男性荷尔蒙的香气吸入腹中;她觉得在老佟记火锅店里,她应该趁着酒劲,揽住沈闻的脖子,在袅袅的水蒸气间吻他。
为什么要这么做?
因为温舒纭藏不住对阿闻的喜欢,温舒纭想要和阿闻谈一场不顾一切的、疯狂的恋爱,温舒纭想要和阿闻做一切庸俗、腻人的事情,想要和他沾满风花雪月,感受尽人间的七情六欲。
可时光终究不能倒退,眼前还是一派荒凉、满目疮痍的现实。
温舒纭低下头,纤长的睫毛上滚动着点点泪花,眼神空洞、无助、忧郁。室内一片寂静,泪花砸下的“啪嗒”声格外清晰。
该怎么办呢?
真的不知道了。
***
易昶集团内。
沈闻结束工作,疲惫地揉了揉眉心。从抽屉里摸出根烟咬在嘴中点燃,在吞云吐雾间缓解疲劳。
秘书曹焜走上前,将手中的平板电脑递到沈闻面前:“沈董,这是这几日媒体报道的跟您有关的文章,全部都是正面报道,网上的舆论也都是向着我们的。”
沈闻自从上任易昶集团董事长一职后,立刻成为昭城的风云人物。上至白发老人,下至中小学生,都对他有所了解。人们一开始关注的是他的帅气和年轻,直到他完成几桩漂亮的投资案、短时间内提高易昶集团的市值后,人们的关注点才慢慢开始转向他的商业头脑与经商能力。同时,他也成了媒体的重点关注对象,有关他的报道是三天两头地发布。